沟通的议政,值得道民信赖的全罗南道议会

行政事务监察流程

    • 네이버밴드
    • 네이버블로그
    • 카카오톡
准备(阶段)
  1. 决定监察时期
  2. 编写行政事务监察计划书
    • 向监察对象机构提交正式会议审批件(各常任委员会)
  3. 监察对象机构审批正式会议
    • 编写监察计划书
  4. 选任行政事务监察事务辅助者
  5. 提交报告文件等递交监察计划书
实施(阶段)
  1. 实施行政事务监察(各常任委员会)
    • 监察宣言与问候
    • 机构问候与干部介绍
    • 报告与答疑
    • 讲评监察结果与监察结束宣言
处理结果
  1. 编写并提交行政事务监察结果报告
    (各常任委员会提交给议长)
    报告书内容
    • 监察目的
    • 监察机构
    • 监察实施对象机构
    • 监察经过
    • 监察实施内容
    • 监察结果与处理意见
    • 其他监察意见与特殊事项
    • 主要根据文件
  2. 在正式会议处理行政事务监察结果
    • 施政与采纳处理要求事项
  3. 行政事务监察结果施政与移交处理要求事项
    • 道与相应机构
  4. 施政与处理结果报告
    • 由道与相应机构向议会报告
  5. 由委员会通报施政与处理结果